外贸加工中遇到情况,能否串料呢:
先:依照令219号*二十七条, 加工贸易货物应当专料。
情况经海关核准,经营企业可以在保税料件之间、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之间进行串换,但是被串换的料件应当属于同一企业,
并且应当遵循同品种、同规格、同数量、不牟利的原则。
其次:来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不得串换。
再者:由于加工工艺需要使用非保税料件的,经营企业应当事先向海关如实申报使用非保税料件的比例、品种、规格、型号、数量。 经营企业按照本条款规定向海关申报的,海关核销时应当在出口成品总耗用量中予以核扣。